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对象名单公示-九游会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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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对象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47  来源: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农字〔2023〕82号)要求现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农改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务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农改科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71号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电话:0311-69117686
附件:1.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初审通
过名单2.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
初审通过名单
3.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初审通过名单
石家庄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农业农村局
正定县农业农村局
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
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
初审通过名单
高地动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米振合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赫永亮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科副科长
葛 涛 石家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丁洪杰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王立宏(女) 赞皇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宝锋 井陉县农村财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会林 赵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领章 行唐县农业农村局股长
董秀锋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董 杰 灵寿县现代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丽华(女) 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财务中心农村财务管理股股长
张丽霞(女) 石家庄市鹿泉区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站高级会计师
附件3
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主要事迹
1.石家庄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我站负责全市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站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同志戮力同心、团结协作,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要做法:(一)抓安排部署。市级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清产核资组”,由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印发了《石家庄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对组织推动、对象范围、程序方法、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抓培训指导。主要采取市对市、区县集中培训与县对县以下乡镇、村现场指导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村负责人及会计进行了全覆盖培训。市级印发清产核资培训资料13000余册,供县、乡、村培训学习使用。(三)抓上通下达。与省农业厅主管领导、业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上级最新精神、工作动态和要求,并及时传达执行。市级专门建立了清产核资微信群,邀请县、乡业务骨干入群,沟通情况、解答问题、安排工作,保证了全市清产核资工作步调一致、口径统一。(四)抓建章立制。为规范清产核资工作,制订了《石家庄市农村集体资产价值确认办法(施行)》《石家庄市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办法(试行)》。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试行)》,就集体资产的保管、使用、处置、收益分配、定期清理等进行了规范。
2.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农业农村局
井陉矿区辖2镇1乡2个街道办事处,其中农村社区30个,农村人口14228户、54047人。作为石家庄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域推进试点,2017年以涧底村为试点先行先试,改革成功全域铺开,2018年6月30个农村社区全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程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9月份通过市审核验收,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域改革目标。2019年井陉矿区又在全市率先完成登记就码,领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统一的“身份证”,打通了农村资产进入市场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得到规范有效利用、产权权能进一步释放、城乡发展要素实现有机融合、一批集体经济项目强力推进,2018年农产改当年全区农村集体收入突破29053.56万元、经营性收入达到2062.55万元,改革成效突出,被认定为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该局总结实施的“五字”工作法成为全市推广的基础操作经验。“五字”:一是“统”,即统一安排、统一学习,确保顺利启动。二是“严”,即严格操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规范开展。 三是“活”,即工作方式活、尺度把握活,确保顺利推进。四是“稳”,即稳步推进、平稳过渡,确保群众接受。五是“规”,即规范“三资”管理制度、规范运营机制,确保长效运行。
全域改革完成后,该局进一步推进农产改赋能增效,因地制宜主导推动三种增效途径,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户股民增收。一是盘活“土地”,促进增收。通过“三权分置”,完成集体和农户土地流转和建设用地出租,为下步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二是盘活“资产”,壮大集体。通过集体资产入股、出租临街商铺、出租设施设备等方式,全区各村可用资产闲置率已下降至不足10%,利用率提高50%以上。三是盘活“资源”,带动增收。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及旅游资源优势,精准定位、精选对象,鼓励群众通过土地流转集中经营、返聘失地农民就业、创立自主品牌、延伸产业链条等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3.正定县农业农村局
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攻坚克难,措施有力,推进有效,全县174个村街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共核实农村集体资产47.91亿元,量化经营性资产11.59亿元。174个村全部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完成赋码登记,成立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放股权证书137937本。制作174块股份经济合作社牌匾,完成了所有股份合作社的挂牌、刻章,银行开户工作也在有序进行。印刷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11万多本。圆满通过了农业农村部验收。
工作举措:(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安排专人负责全县农产改革工作。(二)建立工作保障机制。为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9万元,对改制示范村和完成村进行奖补,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三)凝聚思想共识。通过培训会、动员会、推进会等形式,营造舆论氛围,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狠抓主要环节,解决主要矛盾。针对重点村、难点村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导落实,因村制宜地确定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实现了矛盾的化解和工作的突破。
工作成效:(一)激活沉睡资源,实现保值升值。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健全了管理制度,通过荒滩开发利用、土地流转、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全面激发集体资源活力。(二)是还权于民,保证了股民利益最大化。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保证了农民的基本利益。(三)逐步稳妥推进“政经分离”,保障农民权益。我县按照梯次推进的思路开展政经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从行政权力支配型村庄向社会自主服务型村庄的转变。
4.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一)明晰产权,摸清家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全县716村级组织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并全部录入清产核资系统,完成和录入比例100%。全县717个行政村的资产总计为1939946919.06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为655709888.88元,固定资产1566024001.76;负债总计为71596876.91元,其中流动负债63855052.87元,长期负债为7741824.04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868350042.15元;二是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县集体土地总面积为2186829.20亩,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699885.10亩,建设用地面积为175144.57亩,未利用地面积为311799.53亩,四荒地面积为866337.97亩,带界定土地面积为19913.26亩。(二)科学指导,民主公开,全面完成成员界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的指导意见,各乡两级均出台意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县716个村完成成员界定工作,共统计人口453130 人,界定为成员的137856户。(三)科学设股,动静结合,全面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试点任务要求,开展以资产量化、股权设置与管理、收益分配等主要内容的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县716村组织全部进行股份量化。 (四)严格程序,完善机制,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府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全县成立71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 (五)健全制度,积极探索,赋予农民资产股份权能。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办法,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办法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及配套政策。县乡两级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全县716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发放股权证书,全部落实占有权和收益权。(六)因地制宜,多方支持,多种形式壮大集体经济。结合我县实际,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结合各村状况和“三资”情况,因村制宜按资源入股型、贫困帮扶型、城中城郊型、美丽乡村型等分别制定壮大集体经济的具体路径。制定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2018年经营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189个,经营收益50万以上的村11个。
5.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收入应收尽收。晋州市全面完成224个村清产核资工作,完成213个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通过开展农村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全市清理认定不规范的经济合同1233份,完善修订经济合同1121份,清欠补缴资金 609万元,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6个。我局重点从抓落实制度入手,切实做好存量资产的承包租赁工作,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村集体财务监督,避免集体资产流失。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业务核算制度。切实加强财务开支审批管理,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确保村集体资金使用合理。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利用。一是加强与银行合作,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村集体资产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充分做好村集体空闲资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增加集体收入。二是通过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发集体坑塘综合利用,增加集体收入。三是树立典型,创新发展经济。树立秘家庄村和东卓宿村等试点,引导和鼓励村集体通过以资金、资产和资源入股方式合作联营,发展经济,增加集体收入。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产权制度改制完成后,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成为重中之重,晋州市委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通过多方协作形成合力的方式,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开拓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发展思路,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渠道,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1.高地动
自2018年任石家庄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农产改革日常工作,与同志们一起在队伍建设、政策制定、试点建立、发动推广上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领导和工作队伍建设。在积极争取成为国家整市试点后,组织协调调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四名市级领导任副组长,17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争取财政资金1亿元,对改革完成村和示范村给予补助,带领5个工作小组集中办公,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保障、有落实,有效调动了全市各级各部门推动农产改革的积极性。二是研究政策制定。对农产改革的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配置、组织机构设立等四大关键环节、17个重点步骤进行了整理归纳,制作了农产改革操作程序,每一步骤附带实例说明。组织整理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和股权配置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赠与和继承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办法》等23个配套性政策文件,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创办了农产改革《工作动态》,以简报形式随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农产改革工作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制定了《石家庄市村级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统一全市档案分类、格式、内容。三是组织宣传动员。先后组织召开了农产改革动员部署会、调度会和推进会等15次,连续组织了20多次农产改革政策业务培训会,举办培训班100多期,选树了160个改革典型示范村,编印了《农产改革政策100问》、农产改革宣传彩页,为每个乡、村培养了2-3名农产改革的“明白人”。在《石家庄日报》上开辟了宣传专栏,并利用明白纸、大喇叭在农村地区进行强力宣传。四是石家庄模式。研究提出“改得好、用得好、管得好、发展好”四好工作目标,既要坚持改好,实现定资产、定成员、定股份、定章程、定‘三会’,又要用好管好发展好,做到新成立的农村集体股份经济组织有地位、有制度、有功能、有运行,集体经济能发展、农民收入能增加、股份权利能实现,形成了一批不同类型的“发展好”典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
2.米振合
2018年,我市被国家农业农村部确立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以来,先后担任石家庄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资料组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科科长等。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参与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全市第一次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全部行政村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了国家验收,形成了行唐县沟北村、灵寿县南洼村、栾城县南赵村等一批改革先进典型;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多次对新换届的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为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一是参与了改制工作方案制定。制定了《石家庄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实施方案》(石办字〔2018〕53号),确立了清产核资、人员界定、股权量化等四大关键环节、17个工作步骤。全市组建了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工作机构,实现了人员集中办公,将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二是参与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制定。制定完善了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督导检查与通报等基本工作制度,先后组织召开农产改革动员部署会、调度会和推进会等10余次,全市举办各类培训班100多期,为每个乡镇培养了2-3名农产改革 “明白人”,选树了160多个改革典型示范村。三是参与了改革政策研究制定。参与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等23个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出台了《石家庄市村级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统一了全市改革工作档案;探索了改得好、用得好、管得好、发展好的石家庄“四好模式”。四是做好全市改革宣传动员。编印了《石家庄市农产改革政策100问》、农产改革宣传彩页等;在《石家庄日报》开辟了宣传专栏,同时,利用明白纸、大喇叭在农村地区进行强力宣传。五是加强改革督导检查。创办了《工作动态》,及时向县(市、区)党委政府通报工作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先后印发40余期;建立了领导分包重点县(市、区)责任制,每半月排队通报全市改革进展,确保了各项改制任务的完成。六是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配合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开展了党支部领办农村集体合作社,先后赴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等地参观学习,培训新换届党支部书记500余人。到2022年底,全市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
3.赫永亮
自2018年开始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始终认真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法路径,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参与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农产改革工作方案和政策文件。制定了《石家庄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实施方案》(石办字〔2018〕53号),明确了农产改革过程中的清产核资、人员界定、股权量化等四大关键环节、17个重点工作步骤。积极研究探索农产改革政策文件,参与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农村集体资产量化和股权配置管理办法》等23个配套性政策文件以及《石家庄市村级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二是研究完善农产改革工作机构和制度。参与组织协调调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四名市级领导任副组长,17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完善了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督导检查与通报等基本工作制度。先后组织协调召开了农产改革动员部署会、调度会和推进会等15次,组织了20多次农产改革政策业务培训会。三是着力做好宣传发动和督导检查。研究编印了《农产改革政策100问》、农产改革宣传彩页,并在《石家庄日报》上开辟了农产改革宣传专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浓厚改革氛围。参与创办并编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动态》30余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工作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研究建立了领导分包重点县(市、区)责任制,加强在清产核资、身份界定、股权配置、集体经济组织等关键节点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四是总结农产改革经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梳理总结农产改革经验,研究总结了改得好、用得好、管得好、发展好的石家庄“四好模式”,探索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途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研究制定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底,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
4.葛涛
葛涛,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河北景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石家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该同志自1992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各个岗位上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取得了突出业绩,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五次,2018年荣获公安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刑侦改革创新纪念章”。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该同志紧跟中央和省市部署安排,组织带领公安相关部门高效完成了各项公安任务,有效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助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一)认真学习贯彻,坚定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该同志能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连贯把握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始终与中央、省市的农村改革方向部署同心、同向、同频、同步,全面吃透改革政策,准确把准重点节点,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带领公安相关部门担当履职,拼搏奋进,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域的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二)积极担当作为,配合做好制度改革公安任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众多部门参与配合、通力协作。改革过程中,该同志组织公安相关部门,围绕公安分工任务,紧扣“确认集体成员”“经济组织换届”两大敏感节点,专门组建公安工作专班,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工作思路,强化风险防控,坚持关口前移,科学建立全过程、全流程的工作预案,深度摸排改革期间容易引发非访集访的各类矛盾隐患,配强备足处置力量,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分级开展排查化解,通过批评教育、警告训诫、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有效将非访苗头消除萌芽状态,有力推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集体成员”“经济组织换届”平稳度过,确保了制度改革期间未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三)坚持重拳严打,突出打击“三资”违法犯罪行为。农村“三资”问题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2022年11月,我市铺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该同志紧跟全市农村工作部署,动员组织公安相关部门,主动介入,积极作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延伸到农村“三资”管理上,牢牢聚焦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霸痞势力,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在乡村街道张贴公告7万份,并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征集、及时甄别相关黑恶线索,本着“保护合法、纠正违法、打击抗法”的原则,全力配合打击“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犯罪行为,全面保障了全市集体“三资”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5.丁洪杰
丁洪杰,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股股长。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指示,在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善于思考、不断创新,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2019年6月底提前完成任务”的目标要求,通过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强化培训、重点突破、强化督导、规范操作等措施,认真组织并抓好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农产改)中的人口清查、清产核资、量化配置股权、成立合作社、赋码登记、档案入馆等关键环节,扎实有序推进农产改工作。2019年8月底全县208个村全部完成了农产改改制,208个村完成赋码登记工作、发放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2020年8月底按照市农产改办公室要求完成了档案规范化管理、存档、入馆。经过三年来的改制,进一步摸清了村集体家底,为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截止2019年8月31日全县15个乡镇208个村经营性资产16767万元、非经营性资产31618万元;参加改制农户95540户,人口413928人,股民人数412097人。指导全县农村激活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激发成员活力,截至三季度末,全县208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已经实现10万元以下清零,20-50万元村达到42个,50-100万元村达到19个100万元以上村达到5个,全县208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5245万元,较去年有显著增长。
6.王立宏
王立宏,女,1977年2月出生,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确保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王立宏同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高度赞誉和充分肯定。
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既是市委的具体要求,也是我们的历史使命。为高标准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向市委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王立宏同志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民主程序,狠抓关键环节,依法主动作为,自我加压,靶向发力,全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做到了突出重点全面实施,主攻难点同步推进,注重程序规范操作,尊重民意体现效果,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212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规定动作,全部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改革工作。一是成立三级领导专班机制,县级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村成立相应专班,形成县级统筹协调、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落实,三级书记亲自抓改革的领导体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通过召开县、乡、村三级座谈会,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结合上级政策和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因地制宜制定《赞皇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赞皇县关于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全面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完成今年改革任务“一个目标”,抓好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两个关键”,严把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设置“三个环节”,完善组织运行、股权监管、权能实现、发展运营“四项机制”,强化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的责任意识,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定期组织培训。我县多次组织召开县、乡两级培训会,还先后邀请市农工委苗芹梅、市农经站杜书文、石家庄广成公司贾敏、北京中农信达公司段志伟等领导、专家指导授课,还邀请市县专家对县、乡、村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详细讲解改革意义、上级政策要求和工作步骤,提高干部政策认知度,消除“本领恐慌”,真正让群众熟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好处,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目前,已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1600余人次。(二)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改革工作影响力。一是外出学习经验。先后6次组织业务骨干及乡村干部到承德双滦区、邯郸馆陶县及石家庄市的行唐、栾城等地学习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增强干部群众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二是深入调研摸实情。组织改革小组深入南邢郭镇东郭家庄、赞皇镇南街、西龙门乡西江洞等21个行政村开展调研,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集体产权情况,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心声,掌握农村实情。三是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巡回宣讲、会议发动、流动广播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真正让群众熟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好处,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全县共印发明白纸6.4万份,悬挂条幅 240多条,张贴标语2200余条,另外,还采取电视、短信、宣传车、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让农村改革政策进村入户,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三)强化顶层设计,稳步推进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核清资产,做到家底清楚不遗漏。查清资产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王立宏同志牢牢把握“程序规范、过程公开、专业清查、群众参与”的要求,对照“一册十一表”,对全县21个村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逐一摸清家底,做到资产数额清晰、产权界定清晰、债权债务清晰。二是全面界定成员,做到积极引导不主导。科学界定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严格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坚持“宜宽不宜严、群众的事群众办”的思路,充分借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针对土地确权、外出务工、考学工作、外嫁招婿、户口外迁、外地购房等复杂问题,制定了组织成员具体问题处理办法、取得方式、资格确认等16条指导性规定。同时,为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实行“一村一议”“一村一策”,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方案制定和资格认定,并严格执行“五榜”公示制度,确保评定公开、程序公开、公示公开。保证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顺利完成,整个认定过程平稳有序、阳光透明、群众认可。三是全面量化股权,做到固定持股不分股。让农民充分享有股权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在股权管理上与分配上,按照“一次性核定资产、一次性确定股权、一次性分股到位”的思路,采取了“股权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静态授权方式,保持股权的相对稳定。同时,对集体资产只定“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的形式,全部量化到本村集体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权利,确保改革红利充分释放,股权分配不留“尾巴”。同时,通过股份合作、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促进村集体资产高效利用,实现保值增值。四是全面规范运行,做到政策到位不缺位。建立规范的机构、制定完善的制度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围绕乡村振兴大课题,指导改制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承包租赁经营、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股份合作、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市场管理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集体收入。指导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的各种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体闲、旅游、养老等新兴业态,做大蛋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做到改的好、用的好、发展的好,形成稳定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让农民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改革效果十分明显。(四)强化统筹协调,促进后进村转化。一是充分发挥县农改办协调推进的作用。县农改办要求各乡镇制定改革工作计划,明确各乡镇、村组改革目标及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表要账。坚持周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工作进展每日在微信群通报。对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九游会官网入口的解决方案;对个性问题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做到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倒逼工作机制。主要是开好三个会,开好每月一次的县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每半月一次的乡镇主管调度会,每周一次的县农产改办农产改工作专题会议,通过三个相关会议的不间断召开,形成科学严谨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考核问责等一整套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凡农产改工作不结束,乡镇中途一律不得换人,做到责任到人,压力到人、奖罚到人,必须一抓到底,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常态化督导检查,提供组织保证。县委、县政府将农产改工作列入了县委大督查的专重要内容,组成三个业务督导小组定期巡回督导各乡镇的农产改工作情况,对农产改落后乡镇实行重点督导,跟踪问效,对每次排位后三名的乡镇实行约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将检查结果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通报全县,做到奖优罚劣,形成倒逼工作机制。同时开辟了赞皇农产改工作动态,自制了考核报表,每周数据汇总评比考核,及时通报各乡镇的农产改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形成了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势头。四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调动乡村两级积极性。实行了项目动态考核验收机制。在2019年改革村管理上采取完成一个,验收一个,达标一个,奖补一个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避免以前的积大堆式检查验收的办法,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激励措施推进工作的开展,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农产改工作的开展。
7.陈宝锋
陈宝锋,男,出生于1977年4月,中共党员,2018年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县以来,一直从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省、市关于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安排部署。在从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六年的工作中,尽心尽力积极配合主管领导完成全县改革任务。完成档案规范整理,做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录入、审核及监督管理。按时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年检,核实法定代表人、集体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集体土地总面积等信息。(二)创新引领管理,增强履职能力。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乡镇妥善解决、处置当前农村存在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确权到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未入账、村集体土地出租或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白条”入账等突出问题,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时掌握集体资产动态变化情况,推进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规范财务公开程序,重大财务事项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清产核资成果,规范农村集体合同清理,建立农村合同乡镇审核备案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抓典型,多举措保障村集体增收。近年来,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支撑,立足本地实际,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勇于打开思想“山门”,充分挖掘集体资源要素潜能,聚焦实施“十条路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探索走出一条党建引领、井陉特色、务实高效的山区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路子。一是链接重大项目。紧抓引项目上项目的有利时机,立足绵蔓河湿地旅游经济带、天路旅游经济带等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谋划项目、签约项目、在建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达效。二是推动乡镇多中心建设。持续做大做强玫瑰庄园、窑洞山庄、洪河漂流等30多个乡村振兴示范区,以点带面,育强兴村产业。积极争取乡村振兴ppp项目资金,以点带面,育强兴村产业。三是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着力构建以花椒和连翘为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40万亩连翘和5万亩花椒基地,特别是属于集体的1.9万亩的集体花椒地,要强化后期管理,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到2025年进入盛果期,亩产收益1万元。着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因村施策,种植莲藕、水果玉米、水稻、大葱、辣椒、红薯等农作物,探索订单农业、电商销售、直播带货等模式,为集体增收夯实基础。四是创建壮大区域品牌。突出龙头带动、品牌培育、利益联结作用,建立“区域公用品牌 实体店运营 基地 农户”的发展模式,做实做细“实在井陉”区域品牌,统一包装,讲好文化故事,打造“1 n”聚合效应,提高市场销量,提高经济效益,助力集体增收。五是发展光伏产业。盘活未利用的荒山荒坡等资源,用好现有土地政策,主动协调对接中标企业,推进既定的光伏发电项目落地,采取土地租赁、收益分红、施工创收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六是盘活闲置资源。盘活和优化利用集体闲置的办公用房、学校、农贸市场、厂房、仓库等,通过自主经营、出租、投资入股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连片开发整理,形成新的可耕复耕地,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入股托管等形式,向农业开发公司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流转费用归村集体所有。七是持续规范合同清理。持续巩固清产核资成果,规范农村集体合同清理,建立农村合同乡镇审核备案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我县通过开展清理合同“回头看”。共组织摸排集体经济合同6324份,认定不规范合同304份。通过清缴欠款、规范租赁合同方式,完成清理304份,收回资金432.83万元,每村平均增收3.55万元,完成率100%。其中,清理拖欠合同144份,收回欠款295.08万元;规范合同160份,新增金额137.75万元。八是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全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有序开展,加大农村产权交易量,盘活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提高资产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村集体收入。九是抓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有序开展,加大农村产权交易量,盘活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提高资产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村集体收入。十是推广乡镇联合社。加快建设南峪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盘活沉睡资源,做大做强花椒产业,探索建立集体、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机制。加强村村合作,鼓励村与村之间打破行政和地域界限,特别是村内资产资源匮乏,探索建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集体增收。
8.胡会林
本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积极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积极谋划、认真开展工作,一是圆满完成了改制任务。2018年9月30日,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工作,共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总额64832.42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90.79万亩,农用地面积77.54万亩;2019年6月30日,按照与市局承诺的时间圆满完成了改制任务,全县281个行政村均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村集体成员发放了股权证书;全县281个完成村(含8个示范村)已通过市级验收,2021年3月30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形成的村级档案顺利移交县档案馆。二是管好用好改革成果。在全面完成农村产权改制任务后,相继研究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与管理指导意见》,《成员认定指导意见》、《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出台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继承赠与制度》、《有偿退出转让制度》、《抵押担保制度》,落实农民集体股权占有、收益、继承、有偿退出、抵押、担保权益。运用好改革成果,探索如何进一步管好集体资产,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促进农民增收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组织数据、成员数据及资产数据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了我县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便捷化管理。
9.杨领章
杨领章,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现任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与改革股股长。多年的实践锻炼,练就了一身敢打硬仗的本领,工作中敢于创新,勇挑重担,特别是行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2017年国家试点县,在工作推进中,独当一面,作出突出贡献,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并在利用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平台,积极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路径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独当一面,全程参与。2016年10月,行唐县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他潜心研究政策,勇于实践。按照农业部、中央农办《关于商请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函》(农经函[2017]2号)和省市要求,结合行唐实际,编制了《行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方案》,上报农业部,争取到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任务下达后,参加了农业部在北京组织的全国试点县人员培训,利用业余时间,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经营司司长张红宇、中央农办主任韩俊、中央经管总站巡视员黄延信等8位领导、专家讲话整理打印成册下发,为行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提供了第一手学习资料。(二)外出学习,积累经验。为保证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他和乡镇有关人员远赴陕西榆林、河南济源、山西潞城,近到邯郸馆陶、承德双滦区、平泉市等地观摩学习,借鉴外地先期改革的先进经验,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加以学以致用,成为推进行唐县全面改革的政策的明白人、改革的操盘手。(三)潜心研究,创新实践。结合行唐实际,创造性地编写了《行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后被市农产改办借鉴,下发全市)、《行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专件,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发文。特别是结合实践,编制的《行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操作程序和说明》,对改革的各个阶段进行分析和解读,得到市委农工委认可,并转发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为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操作借鉴。深入改革一线,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打造了东安太庄、沟北、西城仔、河合等示范点。为体现改革成果,落实市委农工委提出的改革工作既要“改得好”,更要“管得好”“用得好”,谋划设计、精心打造了常香、沟北等股份合作示范点,在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股民增收致富路径上开辟先河,为前来学习观摩的其他省市提供参考和学习借鉴。(四)宣传推介,行唐经验。行唐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后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省、市重要会议上做典型发言,石家庄日报、河北新闻网等媒体对我县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黑龙江大庆、山西长治、河北秦皇岛、唐山、沧州、衡水等省市领导多次到我县观摩学习。2019年3--6月,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他作为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宣讲团成员之一,进驻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邢台、辛集、定州等21个试点县市,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论政策、实际操作以及档案规整等宣讲培训,交流经验做法,对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理解、具体操作程序、遇到的种种问题的解决办法都有了很大提高,为行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出的可复制、可借鉴的“行唐经验”在全省落地开花,作出贡献。(五)深入推进,成果应用。2018年底,行唐县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全县330个村全部注册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从2019年开始,争取上级资金,在南叉、常香、沟北、仝市同、鳌鱼、北张吾等6个村为试点,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平台,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新路径,实施集体整合土地、托管规模经营、资产入股分红、服务农业收费等项目。盘活农村土地,实现保值增值。先后组织乡村干部到保定高碑店市、定兴县,衡水故城县等观摩学习壮大集体经济新实践,借鉴先进经验,组织乡镇试点先行,把土地托管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多种形式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把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增加务工收入。初步实现了“一年有成效、两年见发展、三年出经验”,因村施策,以点带面带动行唐县农村农业发展转型升级,把农民彻底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不断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改革经验,增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效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目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管农民土地进行规模经营等壮大集体经济的路子是可行的,是一条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符合行唐农村实际的。该成功经验,有良好的可复制性,将为行唐乃至全市更多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借鉴,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10.董秀锋
该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政治立场坚定。2017年石家庄市开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来,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以及藁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和省市制定的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主动作为、担当尽责、攻坚克难,工作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到2020年底,藁城区14个乡镇(区)226个村的农产改工作全部完成,为村集体发放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赋码登记证书,为全区集体经济成员发放股权证书74万本。(一)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2017年8月份,结合藁城农村实际,先后主持起草了藁城区(两办)“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藁城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积极参加市级培训,该同志亲自对全区14个乡镇区和226个村支部书记、村会计培训农产改和清产核资政策,800余人次受训。(二)印发通报,现场督导检查。为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从清产核资开始,该同志带队下乡入村,开展督导、调研。数十次与村两委干部和群众开展座谈,研究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范围、成员身份认定办法、股权配置方案,解决资产认定不准、户籍不在本村、奖励股权额度等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各项权益,保证改革公平公正。印发藁城区农产改通报,指导全区清产核资台账填写上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成员配置股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赋码证书打印发放,高标准收集整理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全部按改革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受到区领导肯定。(三)巩固成果,完善各种信息。2021年4月份我区村两委换届,不少村书记更换。针对这一请康,该同志召集乡镇会议,指导119个村重新按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理事长,及时为村集体换发赋码登记证书。指导乡镇及时将村级股民信息、折股量化方案等产权制度改革信息录入农村改革平台系统。从2019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填报全国联网的清产核资台账系统,有效防范村集体资产流失。(四)清理合同,壮大集体经济。2019年3月份到8月底,改同志起草《藁城区村集体合同清理方案》,组织开展全区乡镇主管领导和村书记动员培训,半年时间里,对全区1.2万份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清理,建立村、镇、区三级管理台账。共清理规范不合规合同7千余份,增加村集体收入4000余万元。2022年,认真落实“强村计划”,与区委组织部一起,调研指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该同志牵头组织培训、带队外出学习,下乡调研指导、印发通报,到年底,全区226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实现10万元以上,村集体总收入达到1.52亿,平均每村收入近70万元。2023年,继续指导藁城区村集体增收,将在去年各村完成10万元收入的基础上,实现20万元收入村数达到50%,50万元收入村数达到30%目标。
11.董杰
该同志自2019年以来,一直从事“农产改”工作,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一)爱岗敬业,扎实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操作流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履职潜力,确保了改革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整理移交。积极指导乡镇、村改革档案的形成、保管、移交工作,确保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的所有实体文件材料及电子文件齐全完整。(三)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取得显著成效。确权数据一次性通过农业部质检。全县实际确权面积39.88万亩,发证率为95.06%。2020年我县作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典型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四)健全制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有序运转。组织实施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行动,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实行了农村会计电算化,统一使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记账平台记账,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会计核算的手段和质量。(五)分类施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扎实开展了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专项行动。2022年全县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60.22%,5万元以下行政村全部“清零”。
12.郭丽华
郭丽华同志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农经管理工作。1999年任农村财务管理股股长至今,2002年晋升为经济师。
郭丽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稳妥推动栾城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郭丽华同志在工作中善于跨前谋划、开拓创新,踊跃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市场深入一线指导乡镇、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资产权属界定、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移交等工作。针对情况复杂的村,因地制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同步进行重点指导。在各方共同不懈努力下,至2019年6月底,栾城区在全市范围内脱颖而出,率先完成7个乡镇173各村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并全部注册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统筹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下半篇”文章。率先在全市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制定了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等相关制度,建立资产资源台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运营及合同,签订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村级“三资”管理透明化、制度化,有效地促进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收入增加。
13.张丽霞
(一)政治思想方面。在政治上,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方面的重要政治理论,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各级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原则,能够恪尽职守,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二)工作业绩方面。工作中,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表现出了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1)宣传发动,多形式。一是制定标语。结合中央、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相关文件提炼了群众一看就明白的标语,制作成条幅260条,在乡镇、村主要位置悬挂,进行宣传;二是编写明白纸。以口语化、问答形式编写了清产核资明白纸,内容通俗易懂,下发到各乡镇村,增加宣传广泛度,共发放10万份;三是制作宣传袋。为各村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统一制作了宣传资料袋700个,并在袋上印制了“清家底、明产权”的宣传语。四是工作有痕迹。各乡镇将标语悬挂、明白纸发放情况以及清查过程拍成照片,以图像形式留存,并由乡镇农经站统一上传区农业农村局,做到了宣传有效果,过程有记录,检查有形式。通过印发明白纸、悬挂条幅、发放资料袋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清查氛围,广泛宣传了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使乡村干部和广大群众提高了认识,激发了干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2)成立机构,多联络。区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农经副职任副组长,农经站人员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村清查工作培训、宣传、指导,汇总乡镇报表及上报工作。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主管农经副职任副组长,农经站人员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宣传、指导,解决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总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总表”,经相关程序后对清查结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乡镇专设一名联络员,主要负责协调村级清查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清查进度的统计及督导,清查表格内容填写质量的检查;村级成立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财务人员、农村好青年、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清查核实,摸清家底,造册登记。(3)培养明白人,多带动。组织召开全区乡镇、村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参训人数达到680多人次。会上,对《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办法》及农业部文件进行了细致讲解、解读。发放宣传培训资料700册,清产核资报表1100套,发放宣传培训资料630册。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重点选拔的年轻、懂业务、有头脑、负责任的50人进行重点培训,培养成“明白人”,使其对村级清查人员进行再培训,充分掌握政策、方法,确保清查质量,起到发挥优势带全面的作用。(4)制定方案,多措施。以鹿泉农牧综字〔2018〕32号文件形式转发市局文件,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清查对象和范围、清查原则、清查程序、清查时间和阶段安排,提出六点工作要求,并下发至各乡镇、区。要求乡镇、村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并报乡镇政府备案。实施方案要包括:清产核资工作机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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